江西省宜春市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2020年12月)
添加时间:2024-08-29 21:25:56
雷竞技官网江西樟邦药业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霉菌和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保健食品和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案
生产霉菌和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保健食品和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和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进行处罚。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生产的“雅倍健铁锌钙葡萄糖固体饮料(商标:雅倍健、规格型号:400g/罐、生产日期:20200302)给予责令改正。处罚建议:对当事人生产的“邦成牌钙锌咀嚼片(包装规格:净含量:(1.8g/片×60片)/盒、生产日期:20200312、批准文号:国食健字G20150225)给予没收违法所得1929元并处罚款600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陆万壹仟玖佰贰拾玖元(61929元)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1、没收违法所得1768.8元;2、罚款23000元。罚没款合计:贰万肆仟柒佰陆拾捌元捌角(24768.8元)
江西兴鹏实业有限公司涉嫌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蜂蜜菊花清清宝固体饮料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和《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九百五十元四角(950.4元);2. 处罚款五万元(50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没收违法所得470元并处货值金额两倍罚款1225×2=245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贰仟玖佰贰拾元(2920元)
江西诺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咪可+图形)牌钙铁锌营养米乳和(咪可+图形)牌原味营养米粉案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没收违法所得叁仟肆佰贰拾元(3420元)整;罚款人民币陆万伍仟元(65000元)整。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没收违法所得壹仟壹佰叁拾肆元(1134元)整;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15000元)整。
江西天方实业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钙铁锌清清宝(固体饮料)、诚杏堂牌益生元优+清清宝、菊花晶清清宝案
生产不合格钙铁锌清清宝(固体饮料)、诚杏堂牌益生元优+清清宝、菊花晶清清宝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
没收违法所得壹仟陆佰柒拾玖元柒角(1679.7元)整;罚款人民币叁仟叁佰伍拾玖元肆角元(3359.4元)整。
江西康宝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东方同康宝牌东方钙咀嚼片(儿童型)案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没收违法所得壹仟捌佰叁拾壹元伍角(1831.5元)整;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15000元)整。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没收违法所得捌佰壹拾元(810元)整;罚款人民币陆万元(60000元)整。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没收违法所得贰佰壹拾壹元捌角叁分(211.83元)整;罚款人民币肆佰贰拾叁元陆角陆分(423.66元)整。
江西药健实业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阿胶红枣姜茶(固体饮料)、月子红糖(固体饮料)案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没收违法所得壹仟伍佰壹拾陆元捌角(1516.8元)整;罚款人民币叁仟零叁拾叁元陆角(3033.6元)整。
江西晟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铁锌钙配方清清宝(水果味)(固体饮料)案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没收违法所得贰佰柒拾陆元捌角(276.8元)整;罚款人民币伍佰伍拾叁元陆角(553.6元)整。
江西创康实业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益生菌酵素粉(固体饮料)、益生菌冻干粉(固体饮料)、益生菌乳双岐杆菌粉(固体饮料)案
生产不合格益生菌酵素粉(固体饮料)、益生菌冻干粉(固体饮料)、益生菌乳双岐杆菌粉(固体饮料)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
没收违法所得伍佰柒拾贰元(572元)整;罚款人民币壹仟壹佰肆拾肆元(1144元)整。
江西兴鹏实业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钙铁锌清清宝(固体饮料)和金银花清清宝(固体饮料)案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没收违法所得贰仟壹佰陆拾肆元肆角(2164.4元)整;罚款人民币肆仟叁佰贰拾捌元捌角(4328.8元)整。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没收违法所得捌佰伍拾伍元(855元)整;罚款人民币壹仟柒佰壹拾(1710元)整。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没收违法所得玖千伍佰肆拾元(9540元)整;罚款人民币柒万元(70000元)整。